初試銘紋
銘紋境,是修士改變自身的最為根本的一個境界。
修士從淬體煉就強健體魄,再到納靈初步接觸天地元氣形成自己的靈力,而后便是筑造自己的根基,開始真正的踏足修煉之路。
然而,無論是淬體也好,納靈也罷,亦或是筑基,都只是修士最為基礎的階段,在這期間,修士的實力有限,甚至只能說是修煉啟蒙階段。即便有些修士表現的超凡一些,也沒什么值得驚奇的,最為重要的是從銘紋境開始。
銘紋境,修士憑借自身的毅力來獲取銘刻大道紋路,從根本上增強自身,銘刻的大道紋路越多越強,那么他本身的實力也就越恐怖。
就如宋辰吧,在筑基境之前都很強勢,可若是不能銘刻強大的大道紋路,他的實力將會直線下降,以致于原來不敵他的修士也能戰勝他超越他。
筑基境是根基,銘紋境則是墻體,根基牢固墻體堅固,自然強大,在以后墻體越來越高也就越來越強。若只是根基牢固而墻體薄弱,其成就自然有限。
想要一飛沖天,必須吃的苦中苦,要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嘗試著去銘刻更強的大道紋路,日積月累之下,成就斐然。
所以,銘紋境之后的修士,云泥之別極為明顯,強者恒強,弱者恒弱,除非有逆天機緣改變自身,否則會一步慢步步慢。
銘紋境之前所有的都是小打小鬧,銘紋境之后則是以生命來修煉,所有的一切,都要拼命去爭取,任何的一次失誤都可能是未來的一大步的落后。
宋辰繼續體會著道紋給他的感悟,只有真正的有所明悟才能完成道紋的銘刻,才算是成功。他感受到的是山脈的磅礴厚重,還有水的無情無形,所以他將道紋首先刻畫在了右手骨骼上,他想要讓道紋直接變成他的戰力,在現在能有用處。
銘刻的過程是痛苦的,尤其是還要在這份極致的痛苦中保持明悟狀態,要時刻去感悟道紋中的意境,只有如此才能保證銘刻的持續。若是意志不堅,心志不穩,從參悟狀態中退出,那銘刻也會終止。
甚至,下一次繼續的困難度會上升,連續有幾次失敗,因人而異,甚至會讓修士無法成功的銘刻,只能選擇其他的道紋。
骨骼上被鐫刻紋路,這樣的痛苦,光是想想就會讓不少人望而卻步。宋辰不一樣,他從修煉開始就一直被痛苦折磨,甚至承受過比這更重的疼痛,所以,他忍受住了。而且,隨著銘刻的持續,他所看到的畫面更為清晰,感受到的道韻更為玄妙。
他感受到了右手的不同,似是有無窮無盡的力量蘊含,又如水般輕柔順滑,掌握了一種極致的剛與柔,只要他繼續修煉下去,這種掌控力也會隨之增強,可以說好處無窮。
宋辰忍著刮骨之痛,當他看到自己右手掌骨上的幾道彎曲紋路時,終于是松了口氣。道紋已經刻畫完成,雖然只是淺顯的痕跡,不過,日后持續溫養修煉,自然會成為刻骨銘心的印記,從此與他一同成長。
他的意念從煉妖壺中退出,握了握右手,強大的力量竟是讓空間都在顫粟,顯然是被極致的力量所影響。初刻下道紋,對自身的增幅是最為明顯的,不過,這份增強也著實讓他驚喜不已。若是現在再去與那狼王對決,右手全力轟擊之下,狼王必然會受傷。
修煉無歲月,他只是銘刻一道紋路就已經過去兩日,當他出門去找紅蓮和紫玉時,并沒有見到兩女,而且在她們的房間內,卻有一張紙放在茶幾上,他拿起一看,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若要救她們,拿足夠的誠意來。”在這句話的下方,有一個黑色的龍形圖案,顯然是敖烈所做的。
宋辰將手中的紙張放開,紙張懸浮著飛往一個方向,他連忙跟上,這紙張顯然是要帶他前往目的地。
他直接跟著,并沒有什么疑慮,既然是在這魔靈城之中,就沒有太過顧忌。想要殺他,除非出動化神境的修士,而他的月心寶盾也足夠抵抗化神境修士一些時間,在魔靈城,想要施展修為而不被城主發現,估計很難。
再者說,這敖烈來魔靈城是為了參加招親大會,他自然不敢表現的太過惡劣,若是因此失去了抱得美人歸的機會那就可惜了。而且,這招親大會的重要性也不光光在于美人,事關魔靈城的歸屬,由不得他不謹慎對待。
即便被敖烈擄去的紅蓮和紫玉,他也得奉為上賓,好吃好喝的伺候著,緊要關頭,任何的污點都有可能讓他與逆天造化失之交臂。
所以,宋辰并不著急,真正著急的是敖烈。他既然敢參加招親大會,再加上被按上的天人族的身份,自然有不小的競爭力,萬一他被魔靈城的明珠看上眼了,敖烈哭都來不及。當前,敖烈腦子里想的是如何讓他放棄參加招親大會,怕是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然后大棒與寶物一起奉上。
宋辰心里樂呵呵的,他正好也想瞧瞧這暗靈界的黑龍一族,是不是與敖諍同屬一類,如果是的話,那就有意思了。
以敖諍的輩分,想想就高興啊。所謂患難見真情,現在敖諍被他用涅槃丹和大日金龍神血來療傷,待傷勢痊愈其生命本質定然會有所升華,他們倆難道還成不了好朋友嗎?當敖諍出現,面對諸多龍子龍孫,一吼說他是兄弟,那些黑龍會是什么表情?
那紙張帶路,飄的不算慢,也并沒有飄太遠,過了兩條街就到了,是在一家比較豪華的客棧里。
宋辰邁步進入,五尺高的小廝跟在旁邊招呼,他也不廢話,直接讓小廝帶著他去找敖烈。事情越早解決越好,比武招親就在兩日后了,他還想做一些其他的準備。
“客官,這邊來,敖烈公子在天字一號房呢!”小廝渾身圓滾滾的,有常人的一多半高,面貌和善,手腳勤快,能說會道,卻不是人族,在這里做小廝,顯然是資質不行,也就是混個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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