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患難兄弟(下)
外傳·沃德傳
第十三回患難兄弟(下)
話說,骨瘦如柴的瑞斯特·艾契爾之所以被人叫做“枕頭”,是有原因的。首先,他的體型瘦得幾乎只剩皮包骨頭,小時候身體又不好,總是生病——感冒咳嗽是常事,藥片藥水當飯吃。他的家人很關護他——關護的程度頗有些過了頭。
為了怕瑞斯特著涼受寒,他的父母總會讓他穿很多厚衣服。少兒時代,瑞斯特的同學們都已改穿單衣,甚至短衫了。他還裹著大毛衣、棉背心,舍不得脫掉冬裝,把自己穿得像個胖子。
但喜歡欺負別人的壞孩子都知道,瑞斯特根本不經打。一捏他手臂,他胳膊上的衣服就癟了下去;一拳錘在他身上,他穿的厚衣服就凹陷了下去。瑞斯特確是個瘦子,只是穿太多了,顯得胖。他那肥大的外形實則是空的,和枕頭類似。
另外,大家都覺得瑞斯特很軟弱,因此經常有人嘲笑、捉弄或欺辱他。而他大多數時候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只會逃。逃不掉了,就哭。所以,瑞斯特是在被揍挨打中度過了自己的兒童和少年時代,欺負他的人笑稱他是“枕頭”。
沙袋也是被人用來練拳的,但它比較硬,沒一點兒力氣是打不動的,反而還會打得自己手痛??墒侨鹚固赜秩跤周浻譀]骨氣,簡直是人盡可欺,不配叫沙袋,叫枕頭更適合。
于是,“枕頭”這個綽號從此取代了瑞斯特的真名,這大約是他念初級中學的事。想當年,同學們都笑話他。班上的女生基本沒怎么正眼瞧過他,都刻意避開他,當他是討厭的蟑螂,仿佛跟他說話是一種惹人鄙視的事。這種經歷或許加深了瑞斯特的自卑和內向,也造成了他與別人的疏離。
然而,即便是最一無是處的人,總也有其擅長的事?!罢眍^”瑞斯特和許多男孩一樣,童年時希冀自己長大以后能當個魔法師。他的這個夢想沒能實現,這和大部分男生沒什么不同,其中也包括我。
只不過,年幼的瑞斯特曾得到過一根精致的玩具法杖,是他父母送他的生日禮物。瑞斯特對這玩具法杖非常重視,格外愛惜,每天都帶著去上學。
瑞斯特還為玩具法杖取了一個名字——克麗斯蒂娜,由他暗戀的兩個女孩,克麗斯和蒂娜結合而成。他用“她”來稱呼那根寶貝法杖,就像是某種著了魔的癡迷,還會和“她”說話,就像真的對戀人講情話一樣。
后來,其中一個女孩的男友知曉了此事。那時候,他們年紀還小,不可能明白什么是愛情。但男生將擁有女友這件事當做是時髦的炫耀,以此假裝自己是大人了。
那男孩不許瑞斯特褻瀆他女友的名字,呼朋引伴,決定狠狠教訓一下那個“軟枕頭”。他奪過了玩具法杖,當著瑞斯特的面,拗成了兩截。見法杖斷損,瑞斯特真心怒了,這就要還手。
可惜,傳奇小說中那種主人公怒氣沖天,霸氣側漏,強悍勁力施放出來,周遭一圈敵人盡皆被震倒,壞家伙們踣地求饒的情節沒在現實中發生——至少沒發生在當時的瑞斯特的身上。他被一群人圍著痛打狠揍了一頓,又當了一回練拳用的沙袋——哦!不對!是枕頭。
瑞斯特不甘心,于是吵鬧著要去魔法學院,成為真正的魔法師。他父母拿兒子沒辦法,替他報了名。結果,在魔法學院的入學考核中,枕頭沒能通過測驗。
校方給出的評價是:瑞斯特法力天賦較低,不建議學習魔法,即便一定要學,也只可能成為法術理論學者,而成不了合格的實戰型魔法師。至此,瑞斯特的法師夢終成泡影,碎了一地。
后來,枕頭認識到,他真正的天賦在于瞄準和射擊。他總能命中他想打的目標,至于他發射的是靈力飛彈還是鋒利箭矢,也就沒那么重要了。年幼的枕頭隨即改為練習射箭。
結果,上天又給他開了兩個大玩笑。首先,枕頭視力下降,成了大近視,必須戴眼鏡。其次,他身子虛,很羸弱,憑他的臂力要拉開弓弦也相當費勁,更別說要將箭射到遠處了。連箭靶都射不到,談何射得準?
可憐的枕頭,連弓箭手也當不上了,似乎只能去做個搞學問的博士,研究人體生理學什么的。但是,天無絕人之路。這世上還有一種兵器,叫火銃,即是槍械。
單手持握的短管火銃簡稱手槍,由火藥擊發出的彈丸殺傷目標。射擊者只需做一件事——扣動扳機。這連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孩子也能做到,枕頭當然不可能做不了。配合上他的高命中率,槍械就成了他手中的利器。
所以說,真正的夢想是不會破碎的,只是實現的過程或許曲折一些,實現的方式也許和起初預計的不同而已。
瑞斯特迷上了火銃槍械,不厭其煩地進行鉆研。現在,他已經能熟練地把各種槍支拆卸成零件后再迅速組裝起來,即使是最精密、最復雜的魔導銃也難不倒他。順帶一提,魔導銃是裝填各種魔晶石,以此作為能源,發射魔法能量的作戰器械。
雖然枕頭明白了自己的能力,也有了發揮這種本領的方法,但新的問題又擺在了他的面前。無論哪種槍械,尤其是魔導銃,都很昂貴,不是一般平民能負擔得起的。子彈、火藥或是魔晶石的持續開銷更是對財力的考驗。
在卡修王國,只有軍隊才配備了大量火槍。貴族們則將少量的精良槍械用于狩獵活動,打打野鴨什么的。山林里的獵人雖然也有佩槍,但槍型原始落后,精度普遍不高,射程又不遠,主要作為對抗大型猛獸的防身武器。
“枕頭”瑞斯特好不容易獲得了合法的持槍執照,也從獵人手中購得了一把老式獵銃。他又在黑市買到一把來路不明的手槍——槍管與槍柄都鑲有精美裝飾品的燧發槍,幾乎可以肯定是某位貴族的城堡里失竊的贓物。他為手槍配了個皮革槍套,整日將其掛在腰際,隨身攜帶。
擁有了槍械以后,瑞斯特總算有了正當合適的愛好。只是他不知道該用他的精妙槍法干些什么,怎樣靠著天賦謀生。況且,他還奢望有朝一日能獲得一柄真正的魔導銃,以神奇的魔導槍械圓他那施放魔法、除妖滅怪的夢想。
聽了鮑迪有關于盜竊倉庫的計劃,“枕頭”瑞斯特擔憂后怕地張口發言,用細聲細氣的語調說,“鮑迪,真的沒人會發覺嗎?我們就偷偷地去,悄悄回來?”
“是啊!”鮑迪笑著回答,像是在騙小孩子手里的軟糖,“保證不帶走一片晚風,只拿到許多值錢的寶貨。那時,我們四個就有錢了,至少一段時間不愁吃喝。你不是一直希望買一把好槍嗎?”
提到槍械,“枕頭”似乎有了興致。當然了,旁人絕不可能從他的雙眸里看到興奮的光芒,因為他的眼睛確實太小了,就好像臉上的兩條細細、長長的縫。
沒什么主見,又經不起誘惑的瑞斯特顯然有些躍躍欲試,或許已被狡猾的鮑迪說動了,一把好槍對他的吸引力實在太大。
我不知道,為了槍械,瑞斯特會干出哪些驚天動地、不要命的大事——我寧愿他不會去干。
無論如何,我也要說些什么,勸阻這場犯罪預謀,“如果那倉庫里不止只有瞌睡老頭在值班,還有其他守衛的話,那要怎么辦?”
“嘿、嘿,”某人的聲音頗為譏誚,或者說是假裝頗為譏誚地冷笑起來,續而夸口道,“誰要是敢礙事就扎誰,用刀子捅他個透心涼?!?/p>
我不看也知道,說話的人是杜巴·拉瑟羅。雖然他的話聽上去不像是開玩笑,他的表情也不像是開玩笑,不熟悉他的人更會以為他從來不開玩笑。
但我們是杜巴的朋友,我一聽就明白,他剛才說的話正是在開玩笑。從某種程度上講,他是在諷刺鮑迪的偷盜計劃,可這并不意味著他不贊同那計劃,或許他只是覺得計劃不夠聰明,有待改進。
“杜巴,你放心,絕對不會有人的,”身材結實得像個橋墩的鮑迪也不禁放低了語調,盡量顯得客氣,“事實上,我們連那個老頭兒也見不到。我們以你最喜歡的潛入方式從后面的窗口偷溜進去,路線我都看好了。我們是好兄弟,這個忙你總要幫我的吧?”
“好兄弟”這幾個字似乎對杜巴很有觸動,他的眼神中閃現著一種柔和的熱情。那是名為“仗義”的品格,值得稱頌,卻也很容易把人的智商降低到近乎于零的水平——特別是被居心叵測的人利用的時候。
我聽說,不少人就是因為講義氣,結交了不好的朋友,最后稀里糊涂蹲了大牢。我不愿看到杜巴也這樣,因為他確實是個好朋友、好兄弟。
杜巴肯把自己僅剩的錢借給朋友救急,哪怕明知對方只是為了拿錢去泡妞。當然了,討好女友這種事也不能說是不重要的。而且他借錢出去后,也不會主動要人還債。
因為杜巴覺得:好友問你借錢,就未必可以還;如果可以還,又何必問你借呢?所以,他只要是肯借,就沒打算讓別人還。但沒想到,還錢給他的人卻很多,并不少。
大家全是聰明人,都明白“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道理。畢竟,做杜巴的朋友很有好處,當杜巴的敵人則叫人受不了。他并不傻,只是待人接物有些一根筋的率性,不擅長變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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