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的戀愛
B哥今天晚上應邀出席去喝一個同姓親戚女兒結婚的喜酒,可能這個親戚近年來發了點財,也是只有一個女兒,就把這個婚禮搞得很體面,在一個有名的大酒店里擺了五十席喜酒,當然也是男女家一齊聯婚。在酒店的門口,一部接新娘子的加長林肯,另加二十二部黑色的小嬌車,一字排開,門口站著新郎新娘和幾十個伴郎伴娘,真的是有點威勢。
在酒店里面,B哥見到了很多很小見面的成功親戚們,因為這些親朋好友們都是有權有勢,不然就是有錢有面的人。要不是這個有面的親戚嫁女擺喜酒,那些親戚可能見到B哥這種小市民的親戚,和你打個招呼到算給足面子你拉。雖然是親戚,但人生有是很現實的。
聽其他的親朋好友說:男女家都很有錢,男方也是一個獨生兒子,雙方的父母原來都是在那些國企里面當領導。后來男方的父親幾年前下海經商,財就發到不清不楚。在珠江邊的一個新城里,買了一套一百多平方的豪宅給兒子和媳婦住,因為婆媳同住很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矛盾。而且女方的爸爸現在的收入一年也有幾十萬,有的是錢,女兒只有一個,從少嬌生慣養,當然不想女兒有一點委屈,雖然雙方的父母親已經退休。
到了婚禮的時候B哥才發現,原來結婚的二親家也是他的親戚,他們兩家算是表親了,不過已經是第六代的親戚。男家的母親和女家的父親是堂兄妹,而且在幾十前的那個火紅的年代里,都是一同回原籍上山下鄉的知青,曾經有過一段轟轟烈烈戀愛經歷。在當時鄉下和在其它地方住的同姓親戚里,都知道這件事。至于對他們的這段已經被世俗和老一輩人的反對聲中夭折的戀情,到現在還是有二種不同的見解。
雖然B哥和這二個堂兄姐的親戚關系相隔五六代人,但由于上二代的人都有來往,所以在七十年代他們也是很要好,經常往來,雖然他們年齡大過B哥有三四年。由于各種原因,各自的太祖父輩在上二個世紀已經來到省城做生意。在離開家鄉到省城,是否是太太祖的意思還是各個堂兄弟的自我決定,應該無從考究了。
他們二人在當年去農村的時候才十七八歲,雖然說是自己的鄉下,但四五代人都在省城廣州市生活。由于前幾代人都很小回家鄉,上幾代留下的祖屋在什么地方也不清楚,所以他們都暫時借住在一些有多點房子的遠房親戚家里。因為是知青,生產隊(現在叫村)要等上級給了錢,才能建新的房子給他們那些投親靠友的知青們住。
由于是堂兄妹,他們雖然在沒當知青的時候不太熟悉,但在那些親戚婚嫁的時,有時回鄉去拜山(祭祖)的時也會見上幾面。因為原籍離廣州市不太遠,收入也不錯,但人多地少,所以很快就是回原籍上山下鄉的親戚也不收了,就是這樣,B哥幾兄弟姐妹也沒一個回原籍當知青。
在當時回原籍當知青的廣州市人很少,一個大隊(現在叫鄉)也只有二十來個,同姓的就更少了。就是這樣,他們年紀也差不多,很快就出雙入對,整天在一起,一起做農活這就肯定了。他們每年也回廣州市幾次,都是一起走,一起回來。在回原籍當知青還不夠二年,就一同吃飯,用錢也不分你我,不用猜都能發現他們就是情侶。
在開頭的二年里,鄉下的親戚還沒有什么,聽到同村的外姓人說三道四的時候還幫著他們說話。他們是兄妹啊,又是從廣州市來的知青,見過世面,經常在一起又有什么關系,真是鄉下人,少見多怪。轉眼間冬去春來,很快又過了幾年,他們也都是二十多歲了。
后來鄉下的人發現他們好到有點超越了堂兄妹的界線,常常手拉手一起去墟鎮,男的踩著自行車搭著女的四處走,有時候竟然發覺他們擁抱在一起,在農村這可是個大逆不道的大事。到后來,兩人竟然承認是在談戀愛,還說這有什么問題,雖然是同姓,但已經過了五六代的人,結婚也沒問題,過了三代就可以了,現在是新時代啊。
話就這樣說,但在當時農村老一輩的眼里,就是亂倫,是不可能的事。還說要是在舊社會,男的要打一頓再驅逐出村,永遠不能回來,在外面不準用自己的姓,女的就要放進豬籠里拿到河里淹死。村里的人,包括有一些當村干部的上一輩人不停地找男的那個人講,說你是大哥,怎么能娶自己的妹妹當老婆,還說是有文化的人,真是不知廉恥。
女的那個也被那些三姑六婆們說到頭暈眼花,有些還說她竟然不顧羞恥,竟敢喜歡自己的大哥,想當大哥的老婆,真是全村同姓人的恥辱,同村不同姓的人說的話就更難聽了。很快,雙方的父母也知道了這件事,可能他們的父母比較開通,認為只要雙方喜歡也沒什么大問題。不過,總感覺好像不太好,幾代以前就是親兄弟,對其它的親戚也很難講清楚。
雖然這種說三道四的話很難聽,但他們也不管,說結婚是他們的事,誰也管不了,也不違法。在七十年代中期,他們都先后招工回廣州市,也都有一份好的工作。由于他們的年紀也不少,收入也比當知青的時候穩定了很多,生活也好了,就想到結婚了,就和各自的父母說,有時候人就是這樣,沒出現就不覺得什么,要是出現了到自己的頭上就不同了。
但問題也就出現,最后還是搞到分手,有時候世俗的眼光和那些上一輩人的言詞,也真的很利害,不到你有時候不就范。聞說他們在決定分手的時候說:我們今生不能結為夫妻,要是可能的話,就讓我們的下一代結為夫妻。至于這次他們的兒女結婚是不是他們的一力主張,這就不得而知。在這個世紀里,就是父母有意思,也得孩子們同意才成。
因為當年B哥和他們也經常來往,對他們的事情也略知一二。就是當他們說要結婚的時候,他們雙方的爺爺和奶奶就極力反對,還說要是他們真的要結婚,要等他們死了再結,這就等于要他們馬上去死。還說是兄妹結婚生的都是傻孩子,以后回鄉怎樣見人。因為他們回過鄉當知青的時候,男的當過大隊的會計,女的還當過二年多的鄉村小學教師。
當時象B哥一樣年紀的親戚就覺得沒問題,結婚是兩個人的事,而且已經相隔五六代人,應該沒什么的。當時有一些年青的親戚還說,你要是真心相愛,就什么也不管。還說:你們要是真的結婚,我就不相信那些上一輩的人真的會自殺,他們是嚇唬你們的。當是B哥也同意這種講法,還去安慰過他們,叫他們一定要堅持自己的意愿。
但到了后來,他們兩人還是堅持不住,在那些親人的壓力下,在那些工友和朋友的流言誹語,說三道四的話中就漫漫的來往越來越小,以前的海誓山盟也忘記了,最后搞到是分手了事。當時B哥和他的那些年青的親朋好友都覺的很可惜,也很可悲。聞說是男的受不了壓力先提出分手,那個女的當時還想過自殺,搞到很多親朋好友都知道著件事。
在一陣陣的結婚喜樂聲中,B哥望著這對年青人,心里只是感慨萬千。雖然他們算是表兄妹,但已經是第七代了,現在只有祝福的聲音,絕對沒有其他的聲音。上一代的戀愛遺憾,讓下一代愛得更好吧,B叔祝你們白頭到老,相親相愛。
故妄言之,故妄聽之,如有相同,實在巧合,茶余飯后笑料矣。
201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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