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絕對真相和相對真相_我不是天才刑警__筆尖中文
“原來……我真是這么想的啊?”
于大海的心理可以被稱之為認知失調,但他的情況更加嚴重。
比較典型的認知失調,有強迫讓自己相信偶爾熬夜沒關系。
明知道熬夜傷身體,卻欺騙自己偶爾幾次問題不大,每天都這樣想,于是演變成了長期熬夜,當反應過來的時候,神經、內分泌、免疫等系統已經受到了損傷。
就如同此刻的于大海,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坐在了審訊室。
韓凌站在原地沒動,看著他說道:“蕭玉是虛假的,你具象到了現實,而戴賓和于佑怡是現實的,你卻把他們看成了虛假,思維趨近混亂。
逃避了三年,虛假和現實,你還能分得清嗎?”
于大海比較復雜,他內心到底是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中的蕭玉因主角而死,可能,于大海把蕭玉當成了于佑怡,又把主角當成了戴賓,現實和虛假來回切換,這么套上去,于佑怡因戴賓而死就能成立。
抽著香煙,于大海沉默,良久后開口:“小伙子,一針見血,細細想來,我確實已經分不清了。”
此時有警員敲門,進來后將一份資料交給了季伯偉,資料中有照片以及文字說明。
“季隊,邑豐那邊的技術中隊已經勘察完畢,找到了這些東西。”
季伯偉翻了翻,是幾張褶皺的草稿紙,上面有戴賓和青昌字樣,并且根據內容對戴賓可能的居住地點展開了深入分析。
之前韓凌的猜測是對的,嫌疑人就是憑借內容,找到了戴賓的住址,這個過程恐怕持續了很長時間。
該說不說,于大海的邏輯推理能力是在線的,不愧是數學老師。
當前于大海已經認罪,這些東西對審訊來說失去了作用,當證據固定。
季伯偉遞給了韓凌,后者看了一眼,說道:“為了殺戴賓,你準備了多久?”
于大海:“幾個月吧,記不清了,那段時間他一直在家里不出來,我沒辦法動手,后來他外出租了房子,機會就來了。”
韓凌:“到現在有四個月了嗎?”
四個月是戴賓立遺囑的時間節點。
于大海:“應該有了。”
韓凌:“說一下殺人過程吧,從砒霜開始。”
于大海的煙快抽完了,伸手道:“再給我一根。”
韓凌將第二根香煙塞到對方嘴里,并點燃。
隨著煙霧上升,于大海的聲音在審訊室響起。
砒霜的來源很簡單,就是在鄉鎮集市上買的,來自青昌和邑豐的交界線附近,于大海對那個地方比較熟悉。
五十多歲的人了,于大海是從農村走出來的,小時候就經常趕集,集市上賣什么東西他門清。
砒霜這玩意,早年有,現在有,未來也會有,就算警方加大警力普法宣傳嚴厲禁止,砒霜沒了也會有其他毒藥。
只要想殺人,總會有辦法。
毒藥的發明原本是為人服務的,但自古以來總帶著殺人屬性,廣為流傳的便是那句話:大郎,該喝藥了。
有罪的不是毒藥。
有罪的是人。
它和刀是一樣的,屬性是工具,就看使用者自己的主觀能動。
買到砒霜后,于大海便直接登門拜訪了戴賓,以讀者的身份。
戴賓當時非常驚訝,他怎么也不會想到居然會有讀者找到了自己的閉關地點,對于大海熱情招待,倒了兩杯水。
兩人就這么聊了起來,聊了很久。
期間,于大海提出想要一本簽名書,戴賓同意離開客廳,回來的時候,他的那杯水已經加入了砒霜。
當毒性發作,于大海沒有任何停留,拿起簽名書和自己的杯子就走,連頭都沒有回,耳邊只剩下戴賓在身后最后的掙扎。
“你剛才說,戴賓見到你很驚訝,很熱情?”韓凌問。
于大海點頭:“對,突然冒出一個讀者找到他的閉關地點,能不驚訝嗎?”
韓凌陷入思索,有些東西,和他想象中不太一樣。
本以為找到兇手就能得到答案,現在看來并非如此。
“你跟蹤他的時候,他發現過嗎?”韓凌道。
于大海:“應該沒有。”
韓凌:“你們見面的時候,他提過這件事嗎?”
于大海:“沒有。”
韓凌回頭,示意兩位隊長先審,自己則是離開了審訊室。
于大海已經認罪,剩下的就是根據他的口供固定證據,比如砒霜的準確來源、簽名書、杯子等,證據鏈要完成閉環。
回到辦案大廳,韓凌找到戴賓的遺囑,重復看了起來。
在案件結束之前,戴賓的遺囑要留在刑偵大隊,如果嫌疑人和遺囑受益者相關,部分遺囑內容便不能生效。
觀察室的人陸續離開,殷運良他們也來到辦案大廳。
“怎么了韓凌?”殷運良詢問。
韓凌抬頭,指著遺囑說道:“我原以為戴賓是察覺到了來自讀者的死亡威脅,這才立了遺囑,現在想想,合理性是否欠缺?”
殷運良走到韓凌旁邊,掃了眼遺囑內容,開口道:“你想不通戴賓立遺囑的動機,還是說懷疑戴賓立遺囑的動機?”
韓凌:“懷疑,一個三十多歲的年輕人立遺囑,我總覺得不太對勁。”
另一邊,童峰倒了杯水,喝之前說道:“遺囑的本質是對個人財產和事務的提前規劃,并不是衰老和死亡的象征,所以年輕人立遺囑現在很時髦,尤其是已經積累足夠財產的年輕人。
戴賓挺有錢的,立遺囑正常。”
聞言,韓凌想了想,看向殷運良,后者點頭:“我同意他的說法,立遺囑正常,你的懷疑點是什么?舉個例子。”
韓凌:“比如,還有人要殺戴賓,戴賓提前預感察覺到風險,這才立了遺囑。”
殷運良:“那他為什么不報警呢?”
韓凌:“那就不知道了。”
見狀,殷運良拍了拍韓凌肩膀:“以我的經驗看,你想多了,首先有財產的年輕人立遺囑很正常,其次,就算戴賓預感到風險,風險來源最有可能是讀者。”
韓凌:“我承認立遺囑正常,但如果他預感到風險的話,風險來源真的是讀者嗎?
一名成熟的作家,僅僅是看到了一些負面的評論,就跑去立遺囑?這也太夸張了點,哪個作者沒挨過罵?
小龍女被尹志平玷污的時候,讀者的反應更強烈,金庸也沒立遺囑。”
殷運良笑了:“你這個例子舉的有意思。
遺囑時間是四個月前,戴賓有這個想法的時間會更早,那時候肖雨萱沒有發現丈夫出軌,王夢琪和戴賓處于熱戀中,讀者也只是在評論區罵兩聲,所以你對遺囑有疑慮。”
韓凌合上遺囑:“沒錯。”
童峰拿著水杯走來:“有沒有可能,是戴賓認識王夢琪后,知道自己無法給對方名分,所以用遺囑的方式補償?”
韓凌搖頭:“扯淡,我就不信王夢琪終身不嫁當一輩子小三,變數太多了,不足以讓戴賓做出立遺囑的行為。
再說了,給錢即可,立遺囑干什么?肖雨萱又沒對戴賓進行經濟管制,他能支配自己的財產。”
童峰嗯了一聲:“這倒是,那就是正常的立遺囑行為,戴賓很喜歡王夢琪,或者說感恩王夢琪的理解,因此加上了她的名字。
這年頭,遇到一個懂自己的紅顏知己,太難了,幾乎不可能。
作家的思維,和普通人總歸不同。”
韓凌沒說話。
能解釋戴賓的行為,但直覺告訴他哪里不對。
遺囑里加上小三的名字,在韓凌看來,很大可能是察覺到死亡風險,可是四個月前戴賓完全沒有死亡風險。
于大海作為讀者上門,戴賓熱情的很毫無警惕心,說明于大海不是遺囑來源。
此時殷運良說道:“有疑慮你可以嘗試去查,但我建議你不要想太多,因為沒有任何依據。
退一步說,就算戴賓面臨其他風險,現在人已經死了,專案組也已經把他的人際關系查了個底朝天,繼續的意義不大。
每一起命案的偵查如果有進度條,我們警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百分之九十九便可以結案,追求極致的完美,在偵查中有時會帶來負面效果。
你懂我意思嗎?”
韓凌點了點頭:“懂。”
對方說的這句話,深刻揭示了刑事司法的本質。
刑事偵查,是一項在不確定性的世界中,運用有限資源和警察智慧去無限逼近客觀真實的行為,最終,以法律真實定紛爭。
法律真實,是通過合法程序、用確定充分的證據構建起來的,這是一個相對真相,是一個無限接近客觀真實的相對真相,永遠無法達到百分之百。
百分之百屬于客觀真實,是絕對真相,但它只存在于過去,不可能被完整、精確的重現。
即便抓到兇手,警察也不可能像看錄像一樣,百分之百地還原案發前一秒和后一秒的所有細節,人的記憶會有偏差,兇手的供述會隱瞞或美化,這就是那百分之一。
百分之九十九,對刑事偵查來說已經是最完美的結果,警力資源有限,不可能無限制的去追求剩下的百分之一,沒有任何的必要性。
當前,戴賓的遺囑就是那百分之一,人已經死了,無法得知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這就是殷運良要表達的意思,讓韓凌避免過于執拗,刑警的一生要辦理的案件太多,總要有所取舍,除非新線索出現,并達到了可供調查的程度。
“懂就好。”殷運良作為老師,要傳授的不僅僅是犯罪心理學,“我明天就要走了,如果遇到困惑隨時給我打電話,保持聯系。”
韓凌點頭:“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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