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怎,么,辦,
“呵呵,呵呵,呵呵”尷尬。
接上文:
“你知道,我為什么找你嗎?”
“嗯哼?”
“因為,這件事牽扯到鹿晗了。”
“哦。”
“喏,這是我的名片,今晚,7點00分,****賓館,見。”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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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我竟然答應了,OH MY GOD 怎么面對他!!??咳咳,剛剛,什么,都,沒有,發生,嗯,什么都沒有!
談完后,她也不知道該去哪,(跟我一樣,我該,何去何從,蒼天吶!!!)
“也許,該自己租個房子,老住在鹿晗家,也不好,但,買房子,也要錢啊,我哪來的錢,所以,得先找工作!!無奈,就是這樣!”
“挺有規劃嘛,不錯,孺子可教!”
“那當然,也不看看我是誰!,等等,,你是,鹿晗!”
“嗯哼,怎么,高不高興?驚不驚訝?”
“嗯,有不高興,又不驚訝,倒是有點,驚嚇!”
“………………”
“不過,陸初冉,你那么想要搬出去住啊??”
“對啊。”
“為什么??”
“因為,,,不想你住!!!”
“你是在打擊我嗎?”
“額,算是吧”
“你敢打擊我???”
“嗯,敢啊。”
“不怕我吃了你??”
“不怕。”
“真的??”
“對啊,因為,你不會吃了我的,對吧。”
“那倒也是。”
————
字字句句,語言的背后,隱藏的到底是什么呢??,是愛?不,不是,愛不是這種感覺!是友情?不,也不對,友情不會那么脆弱。,那這是什么,也許我自己也不知道吧,鹿晗,你知道嗎,你變了,與從前比起來,真的變了很多,真的,變了很多!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你出現在了我的眼前,也不知道從什么時間開始,你漸漸有消失在了我的眼前!還記得嗎,曾經,我們一起挨罵的樣子,真的很好玩,很可笑,很天真,很,爛漫!鹿晗,我,這是怎么了,難道喜歡上你了?不,真是可笑,怎么可能,你我之間,從來都不存在這什么兒女私情,只是友情,或是說,我們的關系一直都是:朋友之上,戀人未滿!
————
“鹿晗”
“怎么了?”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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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親故們,昨天,我定下了一條新的規定,可,你們好像不那么主動哦!!!桑心,藍瘦,泥萌不愛我了,哼哼哼!!!不高興,不高興,不高興。
所以說,我有定下了一條新的,條件已經最低了哦!!!!!!!再不同意,我就要撕票啦!!!
1:評論破5,微更1章(8百字左右!)PS:我會看的哦,泥萌不評,我就不更,就這么傲嬌,嘿嘿嘿。
2:評分破8.9更5章(每章1千2百字左右)
3:推薦票,每周7章,我會更(1500字)
4:與我QQ郵箱聯系的盆友超過5人,更一章,超過10人更兩章,超過15人,更三章,超過20人,更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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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昨天泥萌那么不主動,我主動嘍,這章是因為收藏破550才寫的,其實早破了。就是沒來得及寫,恩恩就這樣,好了,晚安,小可耐們,記牢哦,上面的四條條規!!!
條規,看條規,大大現在在醫院掛點滴,都那么拼命,你們有什么理由不幫忙呢???O(∩_∩)O~筆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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