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中的大人物
真的很幸福,我決定揭穿蔣超的真面目。爺爺的身體不太好又去療養了。一段時間后,爺爺就回來了,可我感覺到了,這次回來的又不是真爺爺,我又偷偷的去療養院查了,我沒有再找到我的親爺爺,我有一種不好的預感,我的爺爺像袁林一樣被害了。我不能再坐以待斃了,可我是個瘋子,沒人會相信瘋子說的話。那天回來,我被蔣超發現了,他問我去哪了,我繼續的裝瘋賣傻,他打了我,我哭,可我還得裝瘋賣傻,我只能這樣。他只是狠狠地甩了一句,[你最好是真的瘋了,否則的話看我怎么收拾你]我仍然裝瘋賣傻,我感覺我活的太累了,我想我爺爺,我還想死,可我太愛我的家人了,愛我的爸爸和哥哥,還有我那過門不久的嫂子,我要跟他們戰斗到底。后來我的嫂子也像當初的袁林一樣發現了這個秘密,可是她比袁林要聰明,至少她沒有死。事情比我想象的要嚴重,我以為他們只是想要錢,人是貪婪的,yu望的誘惑一旦召喚你,任誰也無法抵制;他們想要的是洪家的一切。
嫂子被迫離開了洪家,讓我傷心絕望的是,我的父親被害了,我從他的床下發現了那份委托書,那份有20年管理權的委托書。我偷偷的交給了昆叔,昆叔和哥哥又把嫂子請了回來。我一直想找到他們迫害父親的證據,我沒找到,卻被嫂子找到了。她找到了尸首,也成了殺人罪犯,就連哥哥也不信她了,她真可憐。
嫂子坐牢了,哥哥像以前一樣又回到了那個木屋。我總是挨打,蔣超總是動不動就打我,還無恥的對我笑著說[不管你是不是真瘋,我都不在乎了,你們家氣數已近,什么都是我的了,你也是,我想要你就要你,想打你就打你],總算有一天,蔣超在打我時被哥哥看見了。哥哥一使勁把蔣超打暈了。我終于說出了憋在我心里好幾年的話,我說了袁林的事,也說了爺爺的事,最后也說了嫂子是好人,不可能是兇手。他終于相信了我說的話,終于有人相信瘋子口里說出來的話。哥哥只是沉默,不說話,可我知道,他很傷心。蔣超扭動了一下,有要蘇醒的跡象,還沒來得及睜眼,哥哥就抄起一個椅子砸死了他,所以,哥哥也坐牢了。嫂子出來了,我幫她逃離這個家后,也離開了這里,這里已沒有我留戀的東西了。既然他們真想要我的家產,就都給他們吧!身外之物不強留。我到了一個精神病院做義工,也知道了那個假爺爺燒死的消息,報應?。∥蚁蛏┳訄罅似桨病N椰F在生活的很平靜,只希望嫂子能和哥哥和好,希望生活中不再有陰謀與爭斗。
洪賽爾:
在我與明玲倩認識的兩年以前,我認識了一個女孩,那個女孩叫袁林,她把我帶入了另一個世界,那是個幸福的世界。我把自己毫無保留的交給了她,交給了那個世界。我們有自己的樹林,有自己的木屋,我們是那么的幸福??晌业母赣H不喜歡她,我還是固執的讓她跟我住在了一起,有一次我有事需要外出幾天,就讓她住在我家。可我回來后竟發現她遇害了,當時,我恨周圍所有的人,尤其是我的父親。袁林是我唯一的生命,他們卻忽略了我的生命。那時,我回到了我們曾經生活的小木屋,我自閉,誰也不理,也不讓任何人進我的小木屋,我們的小木屋。那段日子,我傷心欲絕以至失明。我每天除了在河邊邊流淚邊回憶我們的過去,就是回到我們的小木屋和那些我們曾經養的小魚,那些花花草草說話。我以為我一輩子都會這么過去,在回憶與封閉中過去??墒?,我的生活在某一天又闖進了一個女孩,那個叫明玲倩的女孩,樂觀且堅強。無意中,我明明發現她總是傷心,卻讓我一次次的聽到了她的笑聲。那時,我多想治好自己的眼睛,我想看到她是真的開心,還是在燦爛的笑聲中流著傷心的淚。那一刻,我想治好我的眼睛,給她幸福。我如愿以償的娶到了她,我們又回到了洪家。后來我就后悔了,我真不該把她帶回去,我們應該守著小木屋,然后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因為總是不是我忙就是她忙,我們總是見不到面。當我再回到家時,我收到了那份離婚協議書,我找到了她,她卻跟我說了那么多狠心的話,還是笑著說的,她的笑在我眼里比哭還讓我受不了。我打了她,我一定會受到詛咒的,我居然打了她。盡管我不相信她說的話,可我還是氣憤到了極點,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又絕望了,比失去袁林時還絕望,尤其是我再次找到她,看到了她躺在另一個男人的懷里時。我覺得我們完了,走到盡頭了,但我還是舍不得放手,我是那么舍不得。我又把她帶回了洪家,帶到了我身邊。雖然一直在與她保持距離,可又想很近的接近她。明玲倩,我愛你,也恨你;發現父親尸體時,我竟鬼使神差的說出不信任你的話。其實我知道你不是那種人,可你對我太絕情了。你傷害了我,我也想用另一種方式去傷害你,我想讓你記住我,無論你將來在哪里,我怕你忘了我。你入獄了,我的腦子亂極了,我又回來了那個小木屋,好像去找些什么?,F在我知道了,我是去找一些軌跡,和袁林的軌跡,和你的軌跡。最后,我又踏進了洪家,我看到了蔣超在打我妹妹,我氣氛極了,打暈了他。我的瘋妹妹跟我說了一些很瘋狂的事,瘋狂到使我想一頭撞墻上撞死。原來一直都是我錯了,我才是傻瓜,是瘋子。妹妹比我正常多了,全家就剩我一個傻帽了。我知道了袁林死的真相,也知道了明玲倩的無辜以及為我們洪家所受的苦難。我竟然站在她的對面傷害她,諷刺她。我對自己失望了,我比廢物還廢物,我不但保護不了我的愛人,我的家人,我還傷害他們。最后,我打死了蔣超,我的怨恨太多了。進監獄前,我用盡了所有的辦法,提供我能找到的所有證據把明玲倩保了出來,得到了只一點點地安慰。進監獄很久了,明玲倩總是要求來見我。其實我也想見她,可我對自己太失望了,我又害怕見到她。有幾次我都打算去見她了,可我的腳,不知是心理障礙,還是哪根神經出現了問題,那只腳怎么都邁不出去,動都動不了。我只能讓監獄的工作人員帶張字條出去,想了很久,寫了句,好好活著。我在里面生活的很平靜,比任何時候都平靜。我想就這么在監獄里一直生活下去,直到死去。閑的時候,還可以想想袁林,想想明玲倩,想想曾經屬于我的幸福。
明玲倩:
我在走一條路,一條小路,一條只屬于我自己的小路。路上的我很蒼涼,我在路上嘆息,有人聽到了我的嘆息,有人無視我的嘆息。路上經常有一個小鳥在叫,它在替我荒涼的歌唱。我走啊走,走啊走,我看到了另一條路上陸續有人在跟我招手,然后跟我錯過。我總以為自己是一個人,可總在這時,另一條路上就會有人陪我同行,然后又與我分離,兩條路走向了不同的方向,越走越遠。
我的媽媽,我的爺爺,小草,妙妙,大亮,涼皮,廖璀璨,蘭玲,洪賽爾,木爾,等等等等,他們就是我的故事。他們一個個在我的身邊停留,一個個又在我的身邊溜走,他們不停的從我身邊路過。我的生活孤獨而充實,充實而落魄。我好像總怕別人傷心,當初我總怕廖璀璨因為我離開他而跟洪賽爾在一起,我傷心;后來看到他和蘭玲在一起,又怕傷害蘭玲,我傷心;再后來,怕洪賽爾有危險,我又傷心。我好像總在傷心,總在因為別人傷心。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因為我傷心,也不知道這樣的人多不多,存不存在。我一直在找歸宿,在找屬于我的歸宿。我也想盡可能的把從我身邊路過的人找回來。我去找洪賽爾,一次又一次的找他,他不見我,他不想見我,卻讓我好好活著。我去找妙妙,找大亮,可我再也找不到他們。最后,我去找蘭玲,找廖璀璨,天啊,終于讓我找到了。最讓我感到幸運的是,我找到了我的歸宿,那就是小龍、小鳳和小虎。我堅信不幸終會過去,迎接我們的是美好的未來。
不再一個人,因為我有逝去親人的呼喚
不再一個人,我有路過友人的陪伴,盡管有些已經離我漸行漸遠
不再一個人,曾經我擁有過的愛人,我也占據過他們的心靈
不再一個人,我有周圍空氣的相隨,還有花草魚蟲,天上彩虹的回饋
我感受到了清涼的風,摸到了化成水的雪,以及黑夜里所有生物的孤單
不再一個人,我有了生活的意義,小龍、小鳳和小虎
安詳的生活讓我忘記了曾經所有的無助
我只想對著天空喊
不再一個人,不再一個人....
本節完
【吸血鬼的傳說】
歐洲中世紀14世紀左右,教會公開對外承認確實有吸血鬼存在。
吸血鬼的起源,最早是在基督教《圣經》上出現的。其人物為該隱。相傳,因為人類始祖亞當與夏娃受撒旦誘惑而吃下智慧之果被上帝詛咒并驅逐出伊甸園后。亞當和夏娃生下該隱與亞伯兩個孩子。該隱是負責耕種,亞伯負責放牧。有一次,向上帝獻祭時,該隱只能拿出了一些蔬菜和稻谷作為祭品,而亞伯卻拿出了羊羔一類的肉類作為祭品。上帝惟獨垂青亞伯的祭品,導致該隱的嫉妒并最終用石頭砸死其弟弟亞伯。這一切都沒有逃出上帝的眼睛,上帝喚該隱到自己身前。問其弟弟亞伯的去向,該隱謊稱不知道。后上帝便將該隱所做之事一一道出并詛咒該隱:
“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里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詛咒。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痹撾[對上帝說:“我的刑罰太重,過于我所能當的。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鄙系蹌t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上帝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于是該隱離開上帝的米那,去往在伊甸東邊的挪得之地。(摘自《圣經·創世紀》4章10至16句)
在圣經中的記載到這里就算完了,但是相傳該隱后來流浪到紅海附近,遇見因為不服上帝而跳紅海成為夜之魔女的莉麗斯(也被人認為是撒旦的情人,地球上現在的惡魔大多是他所生)。他從莉麗斯那學會了利用鮮血而使用魔法和力量,加上上帝對他的誓約“不得殺他”所以就給了該隱永生的條件。而使用魔法和力量需要大量的鮮血。所以該隱就是如此成為了吸血鬼始祖(也有人認為吸血鬼始祖是指得莉麗斯)。順便提一下,這里有個很好玩的事情,就是吸血鬼內部流傳的預言之圣書《挪得之書》和《圣經》中記載該隱出沒的地方重合。
成為吸血鬼后的該隱和莉麗斯生下擁有“最近乎神力量”美稱的13個大加批判,從而成為論著間漫長激烈地爭論。在這情況下,教會不可能保持緘默,塞農(Senones)修道院的院長卡爾梅(DomAugustinCalrnet)出了一本《論匈牙利、摩爾達維亞等地的附體鬼魂、被開除教籍人、吸血鬼及活尸》的論著。于1746年在巴黎出版,他的本意是駁斥吸血鬼迷信,但書中列舉大量有關的例子,引起了人們的爭論。
這種論著交戰的結果只有兩個:第一這類迷信過去在很多地區屬于道聽途說,而現在則廣為人知;第二是所有人都接受了吸血鬼這個詞,使“Vampire”得以系統地固定了下來。它的另幾種寫法是“Vampyr”“Vampyre”“wampire”以及拉丁文里的“Vampirus”。
另外,從當時開始,吸血鬼三個特征也普遍為人所接受:它是一個附體的鬼魂,而不是虛無的幽靈,也不是魔鬼;吸血鬼是在夜里從墳墓、棺材里出來吸食或人的血液得以延續生命的;吸血鬼襲擊過的人,死后也會成為吸血鬼。
【吸血鬼不同的能力和特征】
沒有影子:屬于日耳曼文化的某些地區,人們相信吸血鬼是沒有影子的,影子和映像都是靈魂的象征,因而吸血鬼沒有靈魂就沒有影子和在鏡子里的映像。
長而尖利的犬牙:吸血鬼通常通過牙齒切入被害人脖子來吸取鮮血,有些在平時狀態能隱藏該特征——這已經變成了吸血鬼最主要的特征之一。
能夠變身為蝙蝠:目前吸血鬼總是和蝙蝠聯系在一起,而且它們的周圍通常有蝙蝠圍繞,自身也能變成吸血蝙蝠。
以墳墓和棺材作為棲息場所:在白晝吸血鬼往往在棺材或墳墓里休憩,以尸體方式存在。只有在陽光消失后才活動。這是普遍的沒有異議的吸血鬼特征,人們認為吸血鬼懼怕陽光。
其他特征:基于現代在藝術領域對吸血鬼的加工美化,它們還具備以下特征。
面貌英俊,體型修長高大,女的則妖嬈美麗,它們往往有自己的城堡,而且本身是貴族。這是在中世紀幾個歷史人物為原形的基礎上所衍生的。著黑禮服,并有外黑內紅或全黑的披風和斗篷、皮膚慘白,嘴唇紅艷,眼睛多為紅色且發結很高。手指能變為堅硬的爪子。身體冰冷。有極快的速度,能飛行——有些吸血鬼通曉魔法,并具有不可思議的靈力。力量極大,除了致命弱點外不怕任何攻擊,擁有不死之身。有著很高的智慧。
【吸血鬼的傷害】
早期的吸血鬼是純粹吸取人血的惡鬼,類似于歐洲傳說中的狼人。在中世紀以后,尤其是浪漫主義的興起,吸血鬼因為其獨特的存在方式而帶有濃郁的性、****方面的色彩。其主要攻擊方式為吸血,少數存在食人的現象。作為吸血鬼往往能誘惑異性并在不知覺中奪取對方的生命。
“他笑得很曖mei,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肩上,然后緊抱我,用另一只手抓住我的胸脯?!?/p>
我嚇壞了,但奇怪得很,我一點也不想反抗他。我懷疑,這是他向我下的魔咒。上帝啊!憐憫我吧!……
我越來越衰弱無力,幾乎昏迷過去。我不知道這狀況(吸血)還要持續多久……”
“有時候我覺得有只手,輕輕從我的臉滑到脖子。其他時候則是熱情的嘴唇在親吻我,越是靠近胸脯,就越是吻得長久而熱烈,但到胸前就停止了。我心跳加速,呼吸急促到要停止,喉嚨發出嘶啞的喘息,接著我感覺脖子被勒住,接著便失去了知覺……”
吸血鬼攻擊時一般不會讓被害人感覺疼痛,在很多吸血鬼作品里被害人(男女都有)很多以微笑幸福的表情成為它的食物。吸血鬼攻擊的結果也不同,大致有以下幾類:
純粹吸血,被害人被襲擊后一般不會死去,也不會變成吸血鬼,但會因失血而虛弱。此方式的衍生是有時候吸血鬼會將被害人的血液吸干而導致人因為大量失血而死去。
代身吸血:在與前一種方式相同的情況下,被害人還會在死后成為吸血鬼,或者如同病毒傳播,被吸血鬼攻擊的人會在短時間內變為吸血鬼。有說法說類似而成為的僵尸是比較低級的,缺乏自己智慧,成為單純的嗜血瘋子。
【成為吸血鬼的方法】
根據小說及電影:
一般說來每個凡人在死后都可能成為吸血鬼,尤其是被開除教籍的人、自殺者、暴死者、巫師、早夭的孩子、以及死后沒有進行基督教葬禮的人,有些人是注定的,如出生時嘴里有牙齒,或頭上有胎膜的人,眼珠顏色極深或極淺,長著紅棕的頭發,類似出賣耶穌的猶大,或者身上有紅斑。吸血鬼本身也可以有后代,并且,上代的種種能力和特性都將被繼承。
另一類說法是被吸血鬼襲擊,就可以直接成為吸血鬼,并不斷地蔓延——當然這些是屬于比較低級的僵尸而已。也有通過特殊儀式,即簽定所謂的魔鬼契約而將自己轉為僵尸的做法。
最完美的一種說法是,吸取吸血鬼的血液,可以將自己變成吸血鬼,擁有強大而奇特能力的魔鬼。
【卡瑪利拉六戒律】(密黨所立)
第一戒條:避世
第一條傳統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血族戒律:避世。違反此傳統的血族會受到最嚴厲的處罰,而整個血族也可能因此受害。
第二戒條:領權
中世紀以前的血族大多有自己的地盤,但當代的血族領域通常是指親王的轄地。有些地方的親王力有未逮,會將轄區暫時分封給長老們管理,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動意義。
有些年輕的叛逆者會扭曲這項傳統的原意,想要結黨成派地形成地方勢力。就像街頭黑幫一樣,這些小幫派常常彼此爭斗。但只要他們不違反潛藏的戒律和親王的號令,不讓事情鬧得太大,長老們并不會在這一點上加以過度約束。事實上,親王通常會設法讓這些街頭幫派彼此不合,讓叛逆的血族成員彼此壓制力量。
第三戒條:后裔
這道傳統中所謂的長老,本來是指自己的尊長,不過現在卡瑪利拉通常解釋為該地的親王。也就是說,如果血族要創造新的血脈,必須徵得所屬地親王的同意。親王對于新創造的血族,擁有絕對的處置權,他可以承認其資格、納為己出、將其放逐或甚至殺掉??ì斃x予親王這項權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數量。
第四戒條:責任
血族有義務全責照顧自己創造出來的晚輩,直到引介給親王釋放身份為止。在血族社會中,晚輩是被當作孩童一樣的教導撫養,尊長必須盡力加以指導教養,使其成熟。一旦被親王認可之后,晚輩便獲得獨立之身,擁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員一樣的權利。當然,被釋放的新血族成員如果仍從事一些“幼稚”的行為,便會受到其他血族的恥笑。新血族成員必須以能力證明自己的確有資格成為血族社會中的成人。
第五戒條:客尊
通常血族很少遠行,但是只要進入其他血族的領地,便必須接受其統治。當代的的領地指的就是親王的轄地,當血族進入某親王的轄地時,通常必須晉見讓其知曉。晉見的過程隨不同的親王而異,有些親王要求正式的會面儀式,并且必須通報血脈身份,有些則以簡單的方式互相認識。進入他人領地未通報的血族,若被發現,通常不會受到太大懲罰,只會被抓到親王面前質問一番然后飭回。這項傳統主要是為了保障親王的統轄權,因此親王在晉見之后,通常不會過度拒絕外來者,除非是惡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愿主動遵守這項傳統。另外,Methuselahs也大多不理睬親王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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