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之相知,貴在知心
如果一個人告訴你一個秘密,你只是承諾保守秘密是不夠的,你還需要用一些秘密做交換。Www.Pinwenba.Com 吧
7.1 不涉及**的朋友不是親密朋友
有兩位年齡相近、愛好相近、身材長相都有幾分相似的年輕女子在同一年先后進入了同一家公司。由于彼此之間有很多相似,她們不久就成為好朋友,經常像雙胞胎一樣出雙入對,一起下班、一起做美容、去健身、看話劇、去圖書館,兩人相處得十分和諧。
然而,這種和諧卻有一個底線——不涉及個人**。因為女子甲不喜歡將自己的**暴露在“好友”女子乙面前。
比如,如果某天中午她們沒有一起吃午餐,女子乙問女子甲“今天和誰一起共進午餐的”時,女子甲會有所隱瞞,只是說“和外面的人”。
再如,如果她們倆在閑聊時討論到某個認識的人的穿衣風格的問題時,通常只有女子乙一個人在說,女子甲靜靜地聽。女子甲只在需要回答自己的意見時才說一些非常謹慎的話:“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沒有什么對與錯”、“性格是天生的,慢慢適應就好。”
如此,女子乙覺得女子甲并沒有把自己當“知己”,不信任自己,非常失望,與她拉開了距離。
7.2 分享的秘密越多,關系越深
因為女子甲的謹言慎行,女子乙就認為她不信任自己,這種判斷有道理嗎?
心理學研究發現,在人際交往中,隨著信任程度和接納程度的提高,交往的雙方會越來越多地進行自我暴露。所謂“自我暴露”,是指一個人把有關自我的內層信息傳給他人,從而讓他人最大限度地了解自己。
而美國社會心理學家西迪尼·朱亞德也通過一系列實驗得出的一個結論:“自我暴露會增加彼此之間的喜歡程度。”也就是說,人們是通過交換心理秘密來加深關系的。
因此,很多人都會把自我暴露的廣度和深度看作人際關系深度的一個敏感的“探測器”,以他人對自己展示的秘密來判斷他對自己的接納程度。如果對方把自己當作“知己”,那么自己也會把對方當成“親密朋友”。
7.3 不恰當的自我暴露不如不暴露
不過,有時候,對于還沒有打算接納你的人來說,如果暴露得太多,不但不會增加雙方的親密感,反而會遭致對方的反感。
有一個女學生,習慣用“自我暴露”來獲得同學的好感。比如,在剛入學不久,她就會趁課間休息時間向鄰座或前后座借筆記的機會,告訴對方她的私生活,包括怎么與男友相識、男友的照片、給男友的情書、艱苦的童年、現在的幸福生活等。
這種“自我暴露”并沒有贏得同學的真心,反而讓同學恐懼。據她的一位同學說:“她這么對我,讓我感覺渾身不自在。按說她是因為信任我、想與我成為好朋友才與我說這些話的,但是我的感覺卻好像是她強迫我接納了她,我沒有權利選擇和她保持距離,必須無條件地和她成為‘密友’。我不喜歡這種感覺,所以我只要一看到她就想逃。”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自我暴露”的女學生還不了解自我暴露的使用原則。自我暴露要遵循一個“相互性原則”。當一個人開始自我暴露時,這便是信任關系建立的標志。而對方以同樣的自我暴露水平做出回應,就是接受信任的標志。這種自我暴露的往復交換,直到雙方達到滿意的水平為止。任何再進一步的自我暴露都會引起對方的不舒服,讓對方退縮到關系的最初水平。
7.4 自我暴露的層次
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我們應該根據相互關系中另一方的特點和雙方關系的進展來把握“自我暴露”的程度和速度。而對于自我暴露的層次,社會學家總結了以下四種:
第一層是情趣愛好,比如日常興趣、飲食習慣、著裝習慣、喜歡或厭惡的休閑活動等。
第二層是態度,包括對人、對事所持的觀點、看法和評價。
第三層是自我的人際關系和自我概念的狀況,例如與朋友、同事的關系,與父母、配偶和兒女的關系,以及個人的自卑情緒、自負情緒、失落感、無助感等。
第四層則是重要**。如自己的某些不能為社會一般觀念所接受的經驗、念頭或行為等。
其中,前三個層次的自我暴露都表示雙方在精神層面上已經建立了親密的關系,是以充分的信任和被信任為基礎的。而第四層次的自我暴露則屬于自我最深層次的內容,是當事人可能一輩子也不會對外人談起的事情,因為對任何人的暴露都有可能承擔著風險。
因此,我們在面對剛結交的朋友時,只需從低水平的自我暴露開始,將其局限在前三個層次即可。即使對方向我們暴露了一些深層次方面的內容,我們也不必以深層次的自我暴露回應,只需要從對方的角度幫助對方保守秘密即可。因為他需要的是一個發泄內心壓力的渠道,而不是我們的“共鳴”。
7.5 生活啟示
良好的人際關系,是在人們自我暴露逐漸增加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隨著我們對一個人的接納度和信任感越來越高,我們也會越來越多地暴露自我,同時我們也希望別人越來越多地暴露他們自己。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打動人心、成為一個人的知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快速完成的事情。這就意味著,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自我暴露應循序漸進,必須緩慢到足以讓雙方都不感到驚訝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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