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人士家長對“陽光之家”職能期望的調查
【摘要】
以上海市某區11個街道“陽光之家”的600名學員家長為調查對象,通過自編問卷就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的了解、認可和職能期望方面進行初步調查。Www.Pinwenba.Com 吧結果表明,學員家長對于“陽光之家”的性質、招收對象和活動內容認識清楚,但對職能認識相對模糊。學員家長普遍認為“陽光之家”在特奧運動職能方面做得較好,在康復訓練職能方面做得較差。學員家長的職能期望與“陽光之家”現有職能存在一定差異,學員家長的最大期望為就業安排。
【關鍵詞】
“陽光之家”家長期望
一、 問題的提出
智障人士的發展中,家長的積極參與起著重要的作用。了解家長的期望和需要,有助于更有針對性地為智障人士提供服務和幫助,更好地發揮家長的作用,從而使智障人士得到更好的發展。
“陽光之家”作為接納成年智障人士的一種全新模式,其職能定位、發展等還處于探索階段。本調查擬對上海市11所“陽光之家”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的職能期望進行初步探討,以期獲得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的了解、認可以及期望。
二、 研究對象和方法
(一) 研究對象
我們選取上海市某區11個街道的“陽光之家”學員家長為調查對象,共發放家長問卷600份,回收600份,回收率為100%。剔除24份未完全作答的無效問卷,共獲得有效問卷576份,其中全日制學員家長282份,定期學員家長62份,送教上門學員家長200份,有效回收率為96%。
(二) 研究工具
本研究運用問卷法,自編家長對“陽光之家”職能期望問卷。問卷共37個項目,分為四個方面:(1)基本情況,即學員家長的性別、年齡、教育水平和家庭基本信息;(2)對“陽光之家”的了解,即學員家長對于“陽光之家”的性質、職能和內容的認識情況;(3)對“陽光之家”的認可,即學員家長對于“陽光之家”的教師、教學情況、職能實施的認可;(4)對“陽光之家”的期望,即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的職能設置提出自己的期望和建議。
(三) 數據處理
運用SPSS11.0進行數據分析。
三、 結果和分析
(一) 學員家長的基本信息
根據回收的有效問卷,576名學員家長中,男性家長298名,女性家長278名,年齡大部分集中在51到60歲,占全體家長人數的49.5%,受教育水平則集中在初、高中階段,接受過大學(大專)或大學(大專)以上教育的僅有42人。
(二) 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的了解程度
問卷涉及了“陽光之家”的性質、招收對象、職能和活動內容的問題。在這四個項目中,選擇“十分清楚”、“清楚”的家長人數比例均在60%左右,而且在“‘陽光行動’是市政府的實事工程”的項目上,選擇“十分清楚”和“清楚”的家長人數比例高達70%以上。按 (三) 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的認可程度
1.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軟硬件設備的認可程度
硬件主要涉及場地和設施,當被問及“‘陽光之家’所提供的場地和設施是否能滿足您孩子的需要”時,52.1%的家長選擇了“基本滿足”,6.3%的家長選擇了“不能滿足”。
軟件主要指教育、訓練內容,當被問及“您認為您孩子在‘陽光之家’所學的知識滿足她/他嗎”時,選擇“十分滿足”和“滿足”的家長比例共為47.9%。
2.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師資的認可程度
師資認可主要從教師能否勝任教學任務以及學員是否喜歡教師和工作人員兩方面衡量。家長在回答“您認為貴街道‘陽光之家’的授課教師能勝任教學任務嗎?”和“您認為您孩子喜歡‘陽光之家’的授課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嗎?”這些問題時,大部分家長認為教師能勝任或基本勝任教學任務,并且認為自己的孩子喜歡或基本喜歡授課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
3.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職能的認可程度
職能認可針對“陽光之家”現有職能,即教育培訓、康復訓練、特奧運動和簡單勞動。采用百分比統計的方法得出家長認為“陽光之家”做得最好的職能和最差的職能,以及其孩子最樂意參加的活動.
結果顯示:在“陽光之家”現有職能中,學員家長認為“陽光之家”做得最好的職能為特奧運動,其次為教育培訓和簡單勞動,而選擇“康復訓練”職能的百分比最低,認為“陽光之家”做得最差的職能為康復培訓。這和做得最好的職能的研究結果相吻合,且41.1%的家長認為自己孩子最樂意參加的活動是特奧運動。
(四) 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的職能期望
1.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師資構成的期望
師資構成期望通過多選題調查,學員家長選出其希望的師資人選。結果發現,選擇專任教師的占81.6%,選擇助殘員的占67.7%,這兩者為學員家長最希望的師資人選。同時,87.8%的學員家長能接受殘疾人擔任“陽光之家”的工作人員。
2.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職能的期望
調查結果發現,除了“陽光之家”現有的四大職能,51.7%的學員家長期望增加就業安排的職能,18.9%的學員家長期望增加技術訓練的職能,17.9%的學員家長期望增加社會交往的職能,10.9%的學員家長期望增加家長支持的職能。同時,45%的學員家長認為“就業安排”應該是“陽光之家”最為重要的職能。
我們將學員家長有關“陽光之家”職能期望與家長個人情況進行相關分析,結果發現,家長的在職情況直接影響著家長的期望。不在職狀態的家長更加認可就業安排對自己孩子的幫助程度,家庭收入高的家長則期望更有效的家長支持。
此外,輕度智障學員的家長更傾向于把就業安排作為“陽光之家”最為重要的職能,認為就業安排對自己孩子的幫助最直接。同時,學員的受教育水平也會影響到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的職業期望水平。調查發現,孩子曾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過的家長對“陽光之家”就業安排的職能期望最高。
四、 討論
(一) 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的職能了解不夠清晰
“陽光之家”的學員家長存在年齡偏大、受教育水平偏低、經濟條件較差的特點,大部分學員家長處于下崗或退休狀態。他們主要通過媒體宣傳、與自己孩子交流等途徑獲得有關“陽光之家”的信息。例如,對于電視報紙經常報道的“‘陽光行動’是市政府的實事工程”,學員家長選擇“十分清楚”和“清楚”的比例就高達70%以上,是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各項目認識中得分最高的一項。但是,他們對“陽光之家”的具體職能的了解卻不夠深入,原因可能有兩個方面,一是媒體對“陽光之家”現有職能的宣傳比較籠統抽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家長的認識;二是家長與“陽光之家”工作人員雖有較多交流,但內容更多涉及學員的個體狀況,就“陽光之家”職能的討論與交流較少。
(二) 學員家長對“陽光之家”特奧活動認可高,對康復訓練認可低
被調查的11所“陽光之家”都達到了場地相對獨立、室內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和開展教育培訓、娛樂、康復、簡易勞動等功能區相對明確的要求,其中個別街道的“陽光之家”室內面積超過了300平方米。兩年來,學員在“陽光之家”學會了唱歌、跳舞、畫畫、手工制作,學員的生活自理、社會交往和認知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在“陽光之家”現有職能中,學員家長認為特奧運動是“陽光之家”搞得最好的活動,尤其是輕、中度智力障礙學員的家長。同時,學員家長認為自己孩子最樂意參加的活動就是特奧運動。29.7%的家長認為自己孩子進入“陽光之家”后最大的收獲是“愿意與人交往,樂于參加社區活動”。
被調查的大部分學員家長認為“陽光之家”在康復訓練方面做得不夠理想。一方面由于智力障礙及并發癥,有的學員不能走路,有的學員不能寫字,有的學員伴有其他殘疾,如聾、盲等,許多本身不具備康復訓練知識的家長迫切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陽光之家”接受到一定的康復訓練,從而可以使自己的孩子有能力生活自理。另一方面,大部分街道“陽光之家”的場地并沒有做到真正獨立,室內面積也是剛剛達標,康復設備缺乏,更缺少專業的康復人員與康復訓練課程。
(三) 學員家長認為“陽光之家”應增加“就業安排”職能
許多學員家長擔憂自己的孩子是否能找到工作,擔憂自己去世后孩子是否能獨立生活。這種擔憂在問卷中對“陽光之家”的建議部分體現得更為強烈。許多家長表示希望“陽光之家”可以教會自己孩子一定的勞動技能,提供就業機會,使自己的孩子能自食其力。學員家長強烈要求“陽光之家”增加“就業安排”職能,且認為“就業安排”應該是“陽光之家”最為重要的職能,尤其是輕度智障學員的家長,他們認為如果將“就業指導”作為“陽光之家”最重要的職能,會帶給自己的孩子很大的幫助。我們也發現,學員家長已經不滿足于自己智力障礙的孩子能生活自理,更希望他們融入社會,自立于社會。他們相信自己的孩子是具有一定發展潛能的,完全有可能掌握一些簡單的勞動技能。同時,家長也要求相應的社會支持系統,他們希望通過教育培訓、技能培訓能使孩子從事簡單的工作,同時家長也希望能夠與社會有關部門(如社區、民政部門、接受智障人士就業的單位等)合作,使孩子能夠有就業的機會,得到更好的發展。
(四) 學員家長認為“陽光之家”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缺乏專業人員
據2006年不完全統計,承擔“陽光之家”教學任務的主要是“陽光之家”管理人員、助殘員和志愿者。其中,志愿者占58.72%,專任教師僅占5.23%。學員家長認為專任教師的缺乏不僅是“陽光之家”實現現有職能的明顯障礙,更是制約“陽光之家”持續發展的瓶頸因素。
五、 建議
(一) 更加關注智障人士就業
與普通家長相比,智障人士家長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遇到了更多的困難和更大的壓力,他們對孩子今后的生存、就業表示了極大的擔憂。家長迫切希望政府部門完善殘疾人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為其子女的生存創造更加寬松的環境,提供可能的教育、康復等信息與專業指導以及經濟支持[1]。作為智障人士家長,他們最擔心的就是孩子的未來,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掌握一定的簡單勞動,可以找到一份工作,可以立足于社會。我們建議,針對“陽光之家”學員的障礙程度分別進行就業培訓[2],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通過政策引導,吸引更多單位吸納智障人士就業。
(二) 加強隊伍建設
“陽光之家”現有工作人員總體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專業知識和技能。要改變這一現狀,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增加招募專業人員的數量,嚴格篩選助殘員,保證“陽光之家”教學人員的數量質量,以及隊伍結構的合理性;二是突出專業人員的主導地位,并充分發揮志愿者的作用;三是加強培訓,提高“陽光之家”教學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 完善長效管理
為滿足家長的期望,“陽光之家”還應該完善管理制度,明確管理和服務人員的職責、學員守則、學員日常活動制度、志愿者隊伍建設制度等,使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加強長效管理,提升服務能力與質量。
(四) 爭取社區支持
“陽光之家”可以在社區開展文藝表演、義賣、聯誼等宣傳活動,加大對“陽光之家”的宣傳力度,展示“陽光之家”的各項成果,使社區居民進一步了解“陽光之家”對智障人士的重要性,關注智障人士的各項需求,為“陽光之家”爭取更多的社區資源,為智障人士融入社會提供更多的支持。
參考文獻
[1]黃晶晶、劉艷虹:《特殊兒童家庭社會支持情況調查報告》,《中國特殊教育》,20072006,4:3—9。
[2]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上海市智障人士“陽光工場”建設基本要求(草稿)》,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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