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香港資優教育發展歷程
早在1979年,香港教育統籌委員會就曾對當時的“為不同能力學生提供共同課程是否適當”的問題提出質疑。Www.Pinwenba.Com 吧經過審慎的調研和論證,在1989年底確認該問題有研究的必要性,要切實進行該項研究,有關資優兒童的教育需要也是在這時期開始引起社會人士的關注。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香港的資優教育開始發展起來,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88年—1993年,資優兒童教育理念和初步架構的提出
起初,香港資優教育工作由教育署的心理輔導組負責,以輔導的方式為有學習困難或有行為、情緒問題的資優學生服務。從1988年開始,在學校假期期間,輔導組為一些資優而又沒有嚴重情緒行為的小學生,舉辦增益課程和創思活動,希望通過不同的活動,提高學生的創意思維能力和解難能力。同年,在民間則成立了第一個專門為資優兒童提供專業資優教育的機構——天才兒童中心。這就是香港最初的公立和民辦資優教育機構,為日后資優教育的發展奠定了實踐基礎。
香港資優教育的真正開始是1990年《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四號報告書》(教育統籌委員會,1990, p.3)的發布,在報告書里率先提出發展資優兒童教育的建議:“現行的共同課程雖然可以照顧到大多數學生的需要,但內容稍欠完整,未能符合學生能力極高和學習能力極低的學生的需要”,“對于不同能向的學生,應以不同的方法教育他們……為他們提供不同的課程”(教育統籌委員會,1990, p.3,9)。從而引發了資優課程設計的需要和對于資優兒童和資優教育的討論。
《報告書》提出,資優兒童具有以下一種或多種特質的兒童:
(1) 智力經測定屬高水平;
(2) 對某一學科有特強的資質;
(3) 有獨創性思考,能夠提出很多創新、精辟詳盡的意見;
(4) 在繪畫、戲劇、舞蹈、音樂等視覺及表演藝術方面極有天分;
(5) 有領導同輩的天賦才能,在推動他人完成共同目標方面有極高的能力;
(6) 在競技、機械技能或體能的協調方面有突出的天分。
《報告書》認為香港初期應著重培養學業成就卓越的學生,即在1—3項中的一方面或多方面有突出表現或潛能的學生,并發展學校本位的課程,鼓勵學校采取主動,為學校內的天才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校本課程的設置可遵循以下多種或全部形式進行:
(1) 分組——挑選若干名天才兒童在一段時間內參加一項特別課程;
(2) 加速學習——包括提早入學、跳級、讓學生在較高班級內修讀一些學科,以及提供較高程度的課程;
(3) 擴大課程——在學生修讀額外課題時擴大課程的范圍;在學生更加深入研習一二個課題時,增加課程的深度。
(4) 課外活動——包括開設專題進修班、特別興趣小組、教育性的訪問等。
在《報告書》的建議下,1992年成立了由香港多所大學學者組成的研究小組,開發鑒別資優兒童的工具,并對香港學業成績卓越的資優兒童在小學的分布展開研究,為資優兒童的教育試驗做早期準備。
第二階段:1994年—1999年,資優兒童教育的試驗期
經過幾年的準備,1994年香港教育署推出為期三年的《學業成績卓越學生校本課程試驗計劃》,嘗試以學校為本發展資優學生的教育,并在19所學校開始試驗資優兒童教育。此次校本課程試驗以兩種模式進行:一種增潤現行的以科目為本的課程,并在正規課程內以全班方式推行,使能力較高的學生得以充分發揮所長;一種在正規課程以外增設抽離式課程,讓能力相當的資優學生接受有系統的訓練,相互切磋砥礪。試驗期間,教育署為參加該計劃的學校舉辦各種類型的教師培訓講座及工作坊,并安排教育心理學家在課程規劃、課程發展、學生甄選和教師培訓方面定期向試驗學校提供校本支持及咨詢服務。
1995年“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成立,作為推動香港資優教育的資源中心,為教師、資優學童及其家長提供資源和支持。1996年教育委員會編制的特殊教育小組報告書建議“資優教育應納入初修教師的核心課程、復修課程及為教師而設的長期發展課程內”(教育統籌委員會,1996, p.78)。至于各大專院校,則應考慮開辦在職師訓課程,培訓從事資優教育的專業人員。
1997—1998年教育署對《學業成績卓越學生校本課程試驗計劃》進行評估,檢視試驗計劃的運作和成效,1999年形成評估文件。評估結果認為,試驗計劃內校本課程涉及三大范疇:高層次思維技巧、創造力和個人及社交能力,這些試驗不但對資優學生產生正面的效果,也為其他學生帶來裨益。
這次計劃加深了人們對兒童資優教育的認識和理解,使人們認識到資優教育的重要性,試驗積累了一定的資優教育經驗,進一步明確了資優兒童的概念,確認了學校本位的資優教育模式,為香港資優教育政策的制定和進一步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第三階段:2000年——今,香港資優教育健康發展期
根據《學業成績卓越學生校本課程試驗計劃》的評估結果,2000年教育局發布《香港資優教育的發展》,明確了資優教育原則:
(1) 資優教育為優質教育的一環;
(2) 應擴展資優的定義,采用多元智能的概念,而不能將對象僅限于學業成績卓著的學生;
(3) 增益及延伸活動應視作照顧能力較高學生的個別學習需要的途徑;
(4) 應將不同人士或機構所能提供的資源集合起來,以支援學校。
文件認為教育的使命是設法滿足所有學生(不論其能力高低)的教育需要,使學生能充分發揮潛能。資優學生應有適宜的學習機會和挑戰,這是一般學校而非特殊學校的責任。同時建議資優教育以三層架構模式(下文詳述)推行,政府鼓勵并支持學校提供校本資優培育計劃,以滿足資優兒童的學習和情意需要。
2000年至今,教育局曾先后推行不同的試驗計劃,落實校本資優教育政策。試驗計劃包括2000—2003年《群集學校資優計劃》、2002—2006年度的《種籽計劃》、2006年7月開始實施的《良師啟導計劃》及2001—2007年的《特別資優學生培育支援計劃》等。在2007年特別資優學生培育支援計劃結束后,2008年成立了香港資優教育學院,負責拓展資優教育第三層次的課程,向教師、資優學生和其家長提供信息、意見和支持,為具備卓越才華的學生提供系統的、連貫的及具挑戰性的校外培訓課程。
豐富多樣的試驗計劃為香港的資優教育發展奠定了扎實的基礎,試驗計劃的成功對資優教育的發展提供了科學的指導,資優教育的健康發展也為普及資優教育創造了良好的環境。當前,香港資優教育已形成較為完整的體系,呈現出多元模式和多元標準的發展態勢,資優教育的任務也轉變為給每個學生提供發現自身潛能和實現最優發展的教育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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